□本报记者 周琴
攀枝花市法律援助机构自1998年成立以来,着力构建“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目前全市共成立法律援助机构6个,建成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45个,选派11名优秀律师组建了首席法律援助律师团,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156人,设立“流动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开通“123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努力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
以民为本,民生工程超额完成
2015年,法律援助作为攀枝花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提出了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5万人次,其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0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3000件;新建1个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新建16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目标任务。
为全面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量化,落实了责任人,明确了时间节点。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36件,占目标总进度的123.6%;提供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服务事项15730人次,占目标总进度的121%;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18202人次,占全年总目标任务121.3%,盐边县司法局承建的县级以上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已完成建设,16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以老为先,老年人权益有保障
2015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通了“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对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简化法律援助程序,予以“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利用“法律援助流动工作站”为行动不便的孤寡老人、残疾老人提供上门法律帮助。在日常工作中实行“三心”服务,即热心接待、耐心解答、用心办理,并指派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服务热情、擅长与老年人沟通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2015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涉及老年人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7件,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780余人次,上门提供法律帮助10人次,有力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军地共建,法律援助进军营
为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今年建军节前,市法律援助中心驻攀枝花军分区工作站正式成立。“军分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根据军队实际和需求,组织优秀律师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军人军属因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纠纷、见义勇为等需要维护合法权益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保障司法人权
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
为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司法人权,5月14日,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在市看守所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周四安排1名律师在工作站值班,免费为在押人员及家属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在协助看守所做好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为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62件,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措施得力,助力民族团结
2015年,攀枝花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结合大力开展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四项措施”,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将少数民族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少数民族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对疑难案件、群体性案件实行会商制度,进一步提高援助质量;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农民工维权案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力度,做好相关舆情分析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为少数民族群众协调纠纷、办理各类援助案件323件,接待来访来电少数民族群众123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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