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讯(特约通讯员罗崇明)近年来,随着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不断提高,低保制度已经成为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最有效的保障。据了解,今年,平川区城市低保月标准432元,人均补助由320元提高到350元,增加了30元,月补助水平为全市第一;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2434元,月人均补助由120元提高到147元。同时,平川区民政局要求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低保审核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第四季度,平川区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902户10152人,全年发放低保金425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5038户16783人,发放低保资金296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64人,发放供养金151万元,有力地推动了为民办实事工作进程,这将使平川区2.7万名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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