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文成告诉她们,如果当事人再不提起诉讼,这个案子就算结了,拖欠的报酬帮你们要回来了。
据悉,从2008年10月经市司法局批准成立以来,只有三名律师、两名法律工作者的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已先后为陈欢和王平这样的求助者挽回各项经济损失906.5万元。
.未签订劳动合同可索要双倍工资
陈欢和王平都是崆峒区人。去年9月24日,俩人到平凉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做销售工作。当时公司老板只与她们口头约定了每月的工资组成和薪酬,没有签订具体的书面劳动合同。
“老板答应每月给我们1200元的工资,效益工资按销售额的7%提成,但是却没有按照当初的承诺发放,第一个月工资一直到第45天才发,以后也是这样。而且还肆意克扣工资。过年期间让我俩值班,承诺给双倍工资,但最后还是按一个月结算。”王平告诉记者,后来因为孩子生病住院没人照看,她便向老板提交了辞职报告,但老板拒绝批准,无奈之下,她只好离职。
和王平同日递交辞职、同样没被批准、同日离职的陈欢坦言,这家公司管理混乱,工资发放不及时,自己越干越不顺心,想辞职另找一份工作。“可是,后来要工资的时候,老板既不承认我们提交了辞职报告,还说我们不打招呼离职,给公司造成了几千元的损失。我们在入职时公司就没有盘库,一个半月以后盘库才发现不合适,让我俩赔钱,我们觉得很不合理。”
受了一肚子委屈的二人,实在气不过,便向崆峒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投诉,但是公司老板拒不执行。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建议她们,到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援助,让她们通过诉讼程序来追讨报酬。
该站法律工作者敬文成接到指派后,经过20天时间的先期调查和走访准备,最后通过崆峒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为王平和陈欢讨回了公道,一并要回了俩人当月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合计14768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敬文成告诉记者,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心存各种顾虑,很多小企业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其实是将法律隐患和风险留给了企业自己。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如果有人利用这一漏洞,专门挣这双倍工资,那企业也是没有办法的。”
/雇员人身受损索赔企业一年赔了百万
一直以来,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在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受自身法律意识、社会经验、地位阶层以及人脉资源等因素的限制,绝大部分时候处于被动地位。很多农民工抱着“胳膊拗不过大腿”的观念选择了忍气吞声,也有一部分农民工想维权但又找不到维权门路。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成了农民工等群体的“娘家人”和维权“代言人”。
4月24日,记者在法律援助站办公室看到,档案柜里码放着近三百份业务档案卷宗。这些卷宗中最厚的有近百页,显示办案时间最长的有10个月,一次性挽回经济损失最多的有上百万元。案件涉及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认定、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各个方面,既有针对个人的援助也有对集体受援人的帮扶。可以说,每一份卷宗里都讲述着一个维权故事。
2009年9月,崆峒区麻武乡村民王某在风景嘉苑小区院内从事绿化工作时,意外跌入检查井,造成头部严重受伤,陷入昏迷状态,而用人单位陕西某绿化景观建设公司未对赔偿作出表态,王某家人遂向援助站申请法律援助。“这个案子前前后后共历时8个月,我们介入的时候王某还在住院,住院费用当事公司陆陆续续支付了18万元。当时家属要求赔偿包括住院期间费用以及出院以后的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80余万,但当事公司认为计算方式不合理、费用太高不愿支付,致使案件办理陷入胶着状态。”随后,代理人敬文成和当事双方经过九次调查协商,最终当事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赔偿款27万元,前后共计45万元。
同年12月,该公司雇员、崆峒区土坝村郑家沟社农民卜占川在从事土建工作时,从房顶坠落导致脑外受伤,在医院治疗144天后仍未能痊愈,后经有关机构鉴定确定为工伤,并评定为四级伤残。敬文成受理该案后,经数次协调,最终达成赔偿协议,当事公司同意在支付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基础上,一次性支付卜占川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费等共计21万元。该当事公司一年之内在两起事故中共赔偿近百万元。
数据显示,从成立至今,法律援助站共免费接待和解答、咨询来访人员8000余人次,为工会组织、工会会员、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残疾人士等社会弱势群体办理劳动争议纠纷、工伤认定、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援助案件280件,讨回各项经济损失906.5万元。
0工资争议占比较大层层转包致讨薪难
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与否的晴雨表和风向标。据敬文成分析,当前平凉市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总体稳定。从近年来办理的案件类别来看,工资类争议仍占主要地位,主要表现为职工未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支付职工工资引发的争议;职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因招工难等原因想留下职工未及时支付工资引发的争议。此外,工伤保险待遇争议案件也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用人单位疏于安全管理,职工因违章操作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发生的工伤事故,用人单位认为职工应当对此承担责任,不积极妥善处理引发争议。“争议涉及的企业较为分散,不再集中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的单位,而是向个体经济组织扩散,争议覆盖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已经覆盖到了全市的各个乡镇。”
采访中,针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法律界人士认为,最主要是由于当前建筑单位层层转包所致。一些包工头从别处包到工程后,只要拿到工程进度款,便不负责任一走了之。还有些包工头发现工程亏损了,拿走自己的成本后,将剩下的又层层违法转包给其他人,致使手里只有白头条子、结算单等五花八门所谓欠条的农民工,连负责人都找不到,何谈讨回报酬。“这就要求劳动者提高法律意识,擦亮眼睛,通过正规渠道与正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尽管这几年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有所提高,但是在维权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不懂得相关程序,不知道具体找哪个部门,致使很多人维权信心受损。
为解决这一问题,更好的援助和服务劳动者,从2010年开始,敬文成便将自己的电话号码与市公安局崆峒分局110指挥中心绑定在一起,让那些不知道维权途径的劳动者在向110寻求帮助时,经平台自动转拨联系到他,而他则是24小时开机,除了春节三天和五一、十一当天休息之外,保证其他时间都在上班状态。敬文成的这一创新之举,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服务,最大程度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援助,受到了受援人和相关部门的一致肯定。
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长柴新宇说:“给予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在法律援助上的服务、关爱、维权,是工会的职责所在,我们将进一步拓宽职工法律援助领域,通过法律援助这个有效渠道和方式,解决困难职工群体在诉诸法律方面遇到的困难,使他们得到工会组织的帮助,感受到‘娘家人\’的温暖与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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