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局以“推进转变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为宗旨,加快职能转变、推进决策审查,通过规范程序、专家咨询、全程监管等举措,强化投资项目监督与管理,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弥补了长期以来政府投资咨询和监管等方面的“短板”。
专家评审让“决策”科学合法
为使政府投资项目做到科学决策,从源头上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市发展改革局去年成立了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审中心,建立起由金融、会计、审计、规划等专家组成的政府投资咨询专家库,通过选取专家、实地勘察、组织评审、优化方案、进行审批等工作程序,每周实施2至3次项目评审,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咨询评估程序,最大程度节约政府开支。大沽河胶东段堤外绿化工程原计划投资3100万元,在项目评审过程中,专家依据我市气候、水文、土壤情况和苗木生长特点,优化树种选择,合理确定适宜苗木,为项目单位节省资金1260万元。目前,共组织专家评审69次,评估项目84个,累计节省财政性资金近9亿元。
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试行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按照高、中、低三类风险,在符合建设项目征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面积、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条件的同时,由项目单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主体组织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集中审批让“程序”规范有序
注重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公开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制定了《胶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建立起行政审批事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将所有审批事项集中到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办理,加大与上级主管部门、同级部门单位之间的纵横协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下转第二版)(上承第一版)通常情况下2至5个工作完成项目立项办理。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合并编制予以审批。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行政审批在行政服务大厅窗口‘一站式\’办结,既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简化了办事程序,又使规范审批背后的责任追究机制跟得上、靠得住、落得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储程说。
稽察监督让“责任”时时相依
作为加强和改进投资监管,确保政府出资项目工程质量、资金安全、投资效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让责任适时附体于决策之上,体现合法性审查与监督是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重视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持续提高投资效益,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工作程序,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数据库,定期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投标等内容依法依规开展稽察,对在稽察中发现问题的,由稽察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建议暂停拨付、收回财政性建设资金或者暂停、撤销项目。目前,对18个上级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和11件政府实事项目的全程跟踪稽察中,擅自调整投资计划,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工程进度慢,建设手续不全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36条,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整改意见10件,有效保证了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维国 建功 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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