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所人员指导餐饮企业公示质量信息为进一步深化“六大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政府监管、群众参与、业户自律“三位一体”的监管责任体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现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人民群众满意药店、满意饭店、满意商店、满意食品生产企业评选活动(以下简称群众满意“三店一企”评选活动)。
评选活动根据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及药品经营等各类业态特点,出台了4大类16项入围评选标准。活动将通过业户申报、材料初审、市民群众投票等流程,最终完全由市民决定,评选出人民群众满意药店、满意饭店、满意商店、满意食品生产企业。
目前,已经分别召开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流通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及药品经营企业动员会议,希望各类涉食涉药企业积极申报,诚挚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参与活动,关注食品药品安全。
群众满意“三店一企”评选标准
人民群众满意药店参评条件
1.证照齐全,店面整洁。营业场所宽敞整洁,柜台货架齐整,有良好的便民服务措施,做到“一簿八上墙”:顾客意见簿,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GSP证书、药品分类标识、驻店药师资格证、购药警告牌、服务公约、监督举报电话上墙。
2.管理规范,诚信经营。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不经营假劣药品,不违规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一年内未因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收到行政处罚。
3.服务优质,热情周到。营业时间内,药师在职在岗,及时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正确指导消费者安全、合理、准确用药。营业员持证上岗、着装整洁、服务态度诚恳文明热情,能正确介绍药品功效、主治、用法、用量及禁忌。
人民群众满意饭店参评条件
1.许可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在店堂醒目位置悬挂或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标识牌,按许可范围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按要求上墙,一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2.人员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查体证明、培训合格证明上岗,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培训制度及档案齐全。
3.卫生管理。场所布局合理,内外环境整洁,设备设施齐全并运行良好,“三防”设施齐全。服务热情贴心,就餐环境整洁优雅。
4.过程管理。采购食品索证索票齐全,记录完整,未采购禁止经营食品;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食品安全管理贯穿全过程。
5.厨房亮化。通过玻璃幕墙和在后厨食品加工关键区域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方式,实时监控切配间、烹饪间、凉菜间、餐用具洗消间等重点区域硬件条件和现场操作,将操作间的卫生条件、原料使用、操作过程等一目了然地展现在消费者面前,同时在餐厅的显著位置张贴投诉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监督。
人民群众满意食品商店参评条件
1.资质齐全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在醒目位置悬挂,从业人员健康查体证明齐全有效,设施设备持续达到许可条件。
2.日常管理规范。经营场所卫生整洁,商品陈列整齐有序。依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供货商档案、索证索票齐全,能够实现有效追溯,散装食品公示牌清晰规范。
3.依法诚信经营。无“三无”、假冒伪劣、腐败变质等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近两年内未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未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人民群众满意食品企业参评条件
1、在生产场所与环境、设备设施、人员与制度、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等方面,能够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2、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主体责任制度;
3、通过GB/T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且体系有效运行;
4、出厂产品符合法规标准要求;在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内,省级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100%,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5、在食品生产许可有效期内,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评选流程
一、申报
全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参评单位向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管所提交申报表及200字左右的竞选材料。
二、初审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织相关科室和各监管所,对基层初选的候选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参加全市总评单位名单。
三、投票
投票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12月31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
1、网站投票:
进入胶州市人民群众满意“三店一企”评选活动网站投票(http://vote.qingdaonews.com/14/sdyq/index.php)。
2、短信投票:
手机用户编辑“1613”+企业5位数编号发送到106285325。如为22001号投票,请编辑短信161322001,发送至106285325。(信息费:1元/条,不含通信费)
3、语音投票:
拨打12580热线,选择人工服务并进行投票,告知要投票企业的名称及编号(按市话费收取)。
四、公示
汇总热线电话、手机短信、网站投票结果,按得票高低依次确定一定数量的人民群众满意药店、饭店、商店、企业,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召开表彰大会,颁发牌匾,表彰人民群众满意“三店一企”及优秀组织单位。凡获评群众满意“三店一企”称号的,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重点扶持和服务对象,在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知名度,优先推荐参加诚信药店、“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店)、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新闻推荐
...
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