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青残联字【2016】24号)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位。
二、征收程序、时间:
1、资料审核阶段(7月—8月)
2、核定阶段(7月—9月)
3、征收阶段(8月—9月)
4、催缴阶段(10月—12月)
三、审核资料:
用人单位办理审核,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鲁残劳1表)、《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鲁残劳2表)。
2、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职工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险凭据(通过劳动与社会保障网在线打印的保险缴费明细)。
4、2015年度12月份含工资表的整册凭证及12月份工资表复印件。
具体事项请登录胶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jiaozhoudpf.org.cn/
地址:胶州市湖州路238号(教就部403室)
联系电话:87295906
胶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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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胶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