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区纪委查处并通报了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分别是:
城北路街道东塘村村委委员、会计金辉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金辉利用负责收取村集体土地租赁费的便利,5次伪造收款收据,在村集体账目报销共计13460元,用于其个人支出。2016年3月,城北路街道党工委给予金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两年),违纪款予以退还。
王村镇南河东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吕丕健贪污村民大病救助款问题。2012年初,吕丕健利用代领大病救助款的职务便利,截留侵占两名村民大病救助款共计2500元,用于其个人支出。2016年4月,王村镇党委给予吕丕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还。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组)要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该类案件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下一步,区纪委将加大督导力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快查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查和查处不及时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一把手”的责任,切实推进惩贪治腐向基层延伸,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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