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本报A14版报道了《与男友同居4年生下一儿子 做父亲的把孩子带走藏了起来》。近日,小衡终于见到了分别22天的宝贝儿子泽泽。3月6日下午2点半,记者在李沧区河南村再次见到了小衡。“我儿子要回来了,现在就在家里呢。”小衡安抚好儿子以后,向记者讲述了她要回儿子的曲折过程。
3月23日当晚,姜进成就给小衡打来了电话,说是报道之后自己连门都不敢出了。最终在3月1日,姜进成才表示可以谈谈孩子的问题。“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约好在汽车北站见面,他们好像防着我,让我绕着汽车北站转了两个圈才跟我见面,当时我就感觉像是演电影一样。”后来又经过两次见面,姜进成及家人出示了一份协议,写了小衡要回孩子之后的条件。
“那份协议是他自己写的,上面有很多条我都感觉不合理。第一个就是规定说孩子由我抚养,但是如果孩子以后生病或者上学这些费用,姜进成都不管,这明摆着不可能啊。第二个就是规定如果我不想抚养孩子,想要把孩子给姜进成,还要再给他5万块钱。另外,他只答应每个月给儿子400块钱的抚养费,这个也远远不够。”小衡告诉记者,条件根本不合理,“我当时就提出要求公证,他还是拖,最后才答应3月15日再来青岛。”
山东海之信律师事务所的王玉平律师对记者说,“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问题的合同,合同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到相关部门申请公证,对孩子归谁抚养、一个月多少抚养费、采用什么方式付款、拒交抚养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等问题进行详细界定,然后再签订协议,那这种协议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见习记者 张林盛 记者 吴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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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左小腿腐烂,俩儿3年没登门小儿媳说:大哥家一直不管不能光让我们一家管吧不记者探访蒙阴小山村,这里少七旬老人得自食其力日期:2010-03-12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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