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晚上,我和朋友在华星路8号的手拉手全日酒店吃饭,结果最后算账的时候,发现酒店多算了好几样东西的钱。”3月4日上午,从内蒙古来青旅游的连先生拨打本报热线80889088对记者说,虽然酒店最后给结账了,但还是感觉酒店应该给个说法,而且酒店开的发票盖章好像也有问题。
◎客人 吃饭差点替别人埋单
3月4日上午11点,记者在宜昌路见到了连先生,回忆起事情的经过,他心里仍然很郁闷。“3月3日晚上六点半,我和几个朋友到华星路上的手拉手全日酒店吃饭。九点钟我们要结账的时候,却发现打印出来的单据上有5样东西是我们点菜时没点过的。”连先生对记者说,“当时我喝了一点酒,怕看不清楚,就给旁边的朋友又看了一遍,发现账单一共是189元钱,但是单子上的皮蛋豆腐、木瓜雪蛤、农业小吃、米饭和果粒橙都是我们没点过的。当时我就问饭店收银员为啥多了这么多东西,要求他们给核对一下,后来服务员打出了第二张菜单,一共是152元钱。”
这时,连先生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要是我不核对账单的话,那不是给别人买单了吗?我就要求经理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连先生告诉记者,后来有一个自称是大堂经理的人过来,说他们老板不在,不能过来解释。“当时我就生气地说,我们不是差那几十块钱,就是想要个说法,要是你们老板不来,我就不结账。”
连先生后来就跟酒店的工作人员一直争执到晚上10点钟,“最后那个大堂经理说原本152元钱的账单只收100元,我们看争执下去也没有什么结果,就交了100元钱离开了。”连先生对记者说,“不过后来我们怀疑他们给的发票也有问题,因为盖的章是青岛四方区铸银新全日酒店。”
◎酒店 是我们疏忽,但也少收钱了
记者随后来到该店,了解了记者的来意之后,酒店大堂经理张女士对记者说,“昨天晚上,本来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临时出现这事后就赶紧返回酒店处理。等我进店门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大厅争执起来了。客人以为我们欺骗了他们,不结账就想走,也不听我们解释,但是我们不是故意欺骗客人的。”
随后张女士解释说,“在他们过来吃饭之前,我们有客人坐在13号桌的位置吃饭,不过人家很快就吃完走了,后来连先生他们就坐在13号桌的位置。我们这里点菜都不是在柜台登记,而是用机器点菜,电脑直接收到菜单。可能之前那桌13号客人点的东西,还没来得及录入账单,就直接记到下一桌连先生的账上了。而且当时收银的工作人员是新手,第一天开始收银,业务不熟练,我记得当时之前13号桌客人不是结的现金,而是签字的,所以账单没有结死。后来收银员没有核对单子就结了账,出现了问题。我记得多了一个豆腐、一碗米饭、一套餐具和一瓶果汁。出现这样的问题,错误是属于我们酒店的,客人心里也难免不舒服,不过他们就是不听我们解释。后来我们就跟老板说了,原来150多元钱只收了100元钱。”
至于连先生提出发票盖章的问题,张女士回答记者说,“我们属于连锁的酒店,有很多分店,如果只印手拉手,什么地址、哪个分店都分不清楚,为了区别出来发票是在哪家手拉手开的,跟顾客说明白,所以我们都有自己的名字。”
◎12315热线 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差价
记者就此事拨打青岛市12315热线,热线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如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多收钱的情况,有权要求商家双倍返还差价。也就是说如果原价是152元 ,商家要收189元 ,中间差价37元,消费者可以要求返还74元。如果消费者和商家不能达成一致,消费者可以保留好证据,向相关部门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连先生后来交给酒店的100元钱,工作人员表示,“这应该算消费者和商家事实达成一致了。我们建议消费者如果以后再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及时根据相关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图 见习记者 张林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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