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崂山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称沙子口码头有霸痞势力以非法手段控制海鲜收购价格。这些“渔霸”不仅对外地商贩进行威胁,还对部分当地鱼贩进行敲诈,强行向这些鱼贩索取非法财物。崂山分局刑警大队会同沙子口边防派出所,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根据线索深挖细查、布控守候,历经近一个月的调查取证,成功抓获3名在沙子口建港码头控制海鲜交易市场强行收取费用的犯罪嫌疑人宫某(男,32岁,青岛市李沧区人)、林某(男,36岁,青岛市市南区人)、徐某(男,40岁,青岛市崂山区人)。
宫六住在集装箱里守地盘
经初步调查,自2009年初开始,一名自称“宫六”的男青年带领其他几名男青年在沙子口建港码头安放一集装箱,几个人常年住在码头,对来到沙子口码头收购海产品的外地鱼贩更是采取言语威胁、暴力手段进行恐吓,强行阻止这些鱼贩来到沙子口建港码头收购海货。然后由其合伙人徐某某(已上网追逃)垄断烟台、威海等地的海鲜市场,牟取暴利。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和民警调查核实,崂山警方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宫某(外号“宫六”),男,32岁,户籍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1978年出生黑龙江省,八十年代末随父母回到青岛,现无业。自2009年2月以来伙同林某、徐某某(正在进一步追捕中)、徐某等人在沙子口建港码头安放一集装箱,采取威胁、打骂等手段,强行向鱼贩索要提成,开始了自己的敛财生意。
收一斤海螺,必须给他五毛钱
鱼贩马某常年在沙子口建港码头以贩卖海鲜为生,是沙子口码头收购海螺的大户。2009年2月,“宫六”找到马某,提出由他帮助马某向渔船收购海螺,以便马某能够占据沙子口码头的大部分海螺收购市场,但马某每收取一斤海螺,向“宫六”交纳五角钱。几天后,马某找到“宫六”等人 ,提出不想继续跟他“合作”下去。“宫六”等人随即对马某进行言语威胁,并扬言要危害其家人 ,迫使马某继续以每收取一斤海螺,向宫某等交五角钱的标准在沙子口码头收购海螺。此后,马某共向宫某等人交人民币一万余元。这是专案组掌握“宫六”等的第一宗犯罪事实。
还有很多的被害人大部分是烟台、威海等地的鱼贩,由于“宫六”的威胁,已经不敢再到青岛。为此,2010年3月31日,崂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民警到威海、烟台等地调查取证,奔波三日,先后找到烟台、威海的鱼贩曲某、孙某等人 。根据曲某等人提供情况得知,宫某等人伙同徐某某控制沙子口建港码头发往烟台、威海的蛎虾货源,由宫某等人在沙子口建港码头对前来收购蛎虾的烟台、威海鱼贩进行恐吓,并威胁不能再到沙子口建港码头收购蛎虾。然后徐某某从沙子口建港码头向烟台、威海市场贩运蛎虾,以追求暴利。此事发生后,导致烟台、威海鱼贩不敢到沙子口建港码头收购海产品,对烟台、威海海鲜市场海鲜价格造成很大影响。烟台、威海两地鱼贩无不对“宫六”等人怨声载道、恨之入骨。一致要求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还沙子口建港码头的平安 。烟台威海一行让侦查员进一步掌握了大量确凿可靠的事实证据,为下一步的全面收网打击打下了坚实基础。
仨“渔霸”在银行门口被抓了正着
随着证据的不断完善,一张密织的大网悄悄张好了。2010年4月12日下午 ,当宫某、林某、徐某等三人一出现在李沧区一银行门口,早早守候在此的侦查员迅速出击,一拥而上,将三人一并擒获。经审查,该三人对自2009年以来,在沙子口建港码头以言语威胁、殴打谩骂等方式,控制蛎虾、海螺等海产品交易市场,强行收取鱼贩交易提成,非法获利5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宫某、徐某、林某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从接报案侦查到将嫌疑人绳之以法历时近1个月。
4月23日早晨,沙子口渔民代表为刑警大队和沙子口边防派出所送来题为“打霸除恶为人民,刑警神速显虎威”锦旗一面。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对其他未到案犯罪嫌疑人正在进一步追捕中。通讯员 赵海燕 记者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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