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居无定所到住有所居、从艰难度日到衣食无忧,幸福德州建设两年多来,越来越完善的民生保障体系让生活困难群体的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住有所居,百姓共享发展成果
“外面租一套一样的房子起码要800元以上,住进廉租房不仅租金省了四分之三,而且各项设施齐全,真是享大福了。 ”12月25日,刚搬进乾城小区廉租房的居民夏季平感慨颇深。
在德州市,越来越多的城乡住房困难群众住上了低价房、放心房、满意房,切实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德州市还调整廉租住房保障低收入标准线,由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5817元以下调整到17952元以下,力争使所有符合条件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幸福德州建设两年来,全市共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36027套。其中,2012年,全市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0061套,成为历年来实物建房最多的一年。
衣食无忧,保障生活温暖民心
66岁的德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北园社区居民赵长明,与常年卧病在床的老伴相依为命,老两口每月可领到400元低保金。他常感慨:“要是没低保,日子早没法过了。 ”
目前,德州市城市低保标准三区为每人每月320元,其他县市区每人每月不低于280元,均比2012年提高了4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
今年,德州市还确立依托乡镇敬老院建设高标准中心敬老院、推进农村养老事业的思路,在服务好五保对象前提下,逐步向为社会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目前,分布在各县市区的高标准中心敬老院已有8处投入使用、4处即将竣工,“五保”集中供养率达72.4%,集中供养标准达3500元,比去年提高5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2400元,比去年提高400元。 2012年以来,德州市规划建设中心敬老院24处,总投资2亿元;规划建设市、县两级社会福利中心14处,总投资16亿元。以乡镇敬老院和市县两级福利中心为主体、民办老年公寓为补充的机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
专项救助,为困难百姓雪中送炭
今年9月,宁津县柴胡店镇的魏明明以584分的成绩考上青岛理工大学。就在面对高额学费一筹莫展时,镇政府为他送来了1000元助学金,圆了他的大学梦。
看病难、住房难、就业难、就学难是生活困难群体普遍面临的困难。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城乡低保制度的基础上,德州市各部门积极参与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灾害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解决了困难群体的后顾之忧。
据统计,两年来,全市共募集善款1650.83万元,支出1267.76万元,救助1373户困难家庭、530名学生和247名重大疾病患者。
□本报记者 韩超 邓静 本报通讯员 陈太雷 杨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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