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的惠农政策越来越好,有病报销,没病买个平安。这不村里正办着医疗保险,新一年的城乡居民医疗有两个档次,一档220元,二档150元。虽然一档比二档缴费高了70元,但我家5口人全部都缴了220元的,”索镇镇崔茅村村民张让传高兴地说。记者从桓台县医保处了解到,目前桓台县城乡居民参保人数约为37.6万人,基本实现全覆盖。群众的参保热情持续上升,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已深入人心。
2014年,作为山东省第二个城乡居民医保整合试点,桓台县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与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解决了广大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让更多群众得到实惠。桓台县医保处积极进行扩面征缴,不断简化业务流程,切实将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他们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慢性病鉴定、零星报销业务等权限下放至镇人社所,群众可就近办理相关业务,切实解决了参保人的“跑腿”问题。为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2011年底,桓台县启动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省直医院被列入首批异地就医结算定点医院。之后,又与东营、青岛、潍坊、烟台等地市联网,实现了参保人员在省内100余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享受异地住院即时报销待遇。
近期,荆家镇的王某患了肺癌,在县医院治疗共花费1.2万元,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7600元,后再由大病补助报销1600元,个人只负担了2800元。通过大病补助政策,让患上大病的参保人,能及时得到帮助,缓解了病人的经济压力。据悉,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对20类重大疾病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12000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部分补偿比例为50%,10万元以上补偿比例为55%,个人年实际补偿最高额为20万元。
新城镇的王女士因患尿毒症在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62次,花费32155.41元,通过单病种付费方式,她支付了8060元,较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之前自己负担降低了6300元。据统计,桓台县通过单病种付费方式的开展,明确规定了目前纳入单病种结算的疾病该花多少钱,老百姓自己出多少钱,从而避免医疗机构滥用医疗服务项目、重复项目和分解项目,防止医院小病大治等情况的发生,此外,参保人员不必承担住院门槛费,单病种定额内报销的费用不受医保药品等目录限制,真正让参保人减轻看病就医的负担,让参保人真真切切地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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