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购原中国工商银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对青岛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的债权本金人民币104.100.000.00元及相应的利息(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依据法律的规定,作为新的债权人,我公司现公告催请上述二债务人尽快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向我公司偿还全部债务)。
特此催告。
债权人:青岛金圆顺商贸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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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青岛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