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瑞药品配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潍坊中惠医药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案,现潍坊金凯盛医药有限公司提出潍坊中惠医药有限公司已变更名称为潍坊金凯盛医药有限公司,其向本院书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变更申请书及本院(2016)鲁0703 执异 5 号听证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于送达之日起第 4 天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听证之日起15 日至 30 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李永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兴花诉被告青州众品肉食经营部、李永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64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青州鲁晓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建成诉你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 119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崔力军、潍坊炬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金满诉被告崔力军、潍坊炬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青民初字第108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苏新磊、王淑花、郑照波:本院受理的原告胡秀霞诉你们、王淑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住址不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昌邑市人民法院
李朋远、潍坊德喜聚成投资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柴茂桂、陈磊、陈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民三初字第103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龙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郑源亭、杨玉娟、潍坊市志亨汽车经贸有限公司、李永吉、睦文善、潍坊天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朱绍礼、孙洪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开商初字第 116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8 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市志亨汽车经贸有限公司、李永吉、睦文善、潍坊龙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郑源亭、杨玉娟、潍坊天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朱绍礼、孙洪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开商初字第 1166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冠博经贸有限公司、寿光市圣源经贸有限公司、王宗山、李晓云、张向胜、张霞、安晓明、王学秀: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开商初字第 800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30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高密市亿升纺织有限公司、高密兰英工贸有限公司、夏纪升、孙梅、葛兰英、王亦亮、夏春梅、邓招林: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开商初字第 113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 时 3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邦通管业有限公司、潍坊祥源达机械配套有限公司、潍坊鑫昌铸造有限公司、吕燕芳、孙明涛、李学树、黄廷学、杨传荣、赵爱莲、杨传智、郝素荣、房益贤: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开商初字第 123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天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朱绍礼、孙洪印、潍坊市志亨汽车经贸有限公司、李永吉、睦文善、潍坊龙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郑源亭、杨玉娟: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开商初字第 1165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财产清单。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6时 00 分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山东圣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周鹤松:本院受理原告潍坊新昇 建筑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奎商初字第 12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于洋、王娜、于风亮: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被告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奎商初字第 15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春华:本院受理潍坊永和建材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奎商初字第37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刘杰:本院受理原告杨金平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奎民一初字第176 号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8时 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冷梅、魏华山、李春太:本院受理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 304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邵德光、王伟、邵春珠:本院受理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开商初字第 30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伟、李德利、马杰、初艳艳、李雷、关愉、任景会:本院受理原告青岛雷沃挖掘机有限公司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依法公告送达管辖权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守富:本院受理孙晓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名单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郭广利:本院受理徐小卿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2015)昌民初字第17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位于昌邑市同新家园39 号楼 602室(昌房权证城区字第14214号)归原告徐小卿所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 300 元,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昌邑市人民法院
王增明:我院受理的高密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院拟对你所有的位于高密市柴沟镇土庄后街北侧 239 号院内的 13802 平方米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生产用房 5435.24 平方米进行拍卖。本院定于 2016 年 4月 13 日上午 9 时30 分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依《 司法拍卖机构名册》选择专业拍卖机构。并定于 2016 年 5月 17 日上午 10 时在高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厅对以上财产进行公开拍卖。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拍卖机构通知书、拍卖机构确认书及拍卖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如若第一次流拍,本院将定于 2016 年 6月 17 日上午 10 时在同一地点对该标的进行第二次拍卖。
高密市人民法院
陶章卿、吕海艳:本院执行的姜月照与陶章卿、吕海艳、张兴海民间借贷担保责任纠纷一案,本院限你二人于 2016年 4 月 15 日前来本院领取评估报告,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在 2016 年 4 月 25 日前书面向本院提出,如无异议,限你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否则本院将依法对此财产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高法执字第 169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拍卖陶章卿所有的坐落于高密市密水街道立新街(西)729 号 S2幢 45 号营业房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鲁潍房权证高密市字第 0003650号)、吕海艳所有的坐落于经济开发区文化路 301 号美丽华小区 28 号楼 2-101 房屋一处(房屋所有权证号:潍房权经济字第 00141526号),并定于 2016 年 4月 20 日上午 9:30 分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选择拍卖机构,2016 年 4月 29 日前到高密市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机构确认书及拍卖通知书,定于2016 年 5月 20 日上午 10 时在高密市人民法院拍卖庭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如若流拍,本院将于 2016 年 6月 24 日上午 10 时,在同一地点对该财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如若再流拍,于 2016年 7 月 29 日上午 10 时,在同一地点对该财产进行第三次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受理了申请人 上海麦孚电器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丢失的号码为10400052/22424088,出票人为华润潍坊远医药有限公司,收款人为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坊子支行,票面金额为叁万元整的银行承兑汇票,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6 年 1 月18 日作出 (2015)坊商催字第 25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牟惠惠:本院受理原告王小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蒋会洪、郭爱荣、李明、范海芹、丁宝良、曹晓翠: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9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李明、范海芹、蒋会洪、郭爱荣、丁宝良、曹晓翠: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新闻推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12345678910借款人山东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华鼎机械有限公司  ...
青岛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青岛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