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以下简称“我办”)拟对所持有的山东地区不良资产包进行处置,特发布此公告。
本次拟处置的资产包债权总金额折人民币为149576.66万元,包含231户,涉及本金78642.65万元、利息70934.01万元(包内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16年3月20日),分布在山东省的青岛市等11个地区。
具体分布见下表:
序号资产包编号本金余额
(单位:万元)户数分布
地区
1COAMCQD(2016)
混合01号78642.65231山东
(分户信息详见附件)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办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办可能根据有关招商情况及投资人要求对资产包内的项目个数、处置方案及资产包数量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内每项资产的详细情况,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
联系人:董昌青女士魏策先生
联系电话:0532—5876075758760770
电子邮箱:dongchangqing@coamc.com.cn
weice@coamc.com.cn
通信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6号甲世贸中心B座三楼
邮编:266071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6650777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监察审计部)0532—58760779(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青岛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532—8389557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电话:0532—82079295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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