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契机,青岛市确定了新费率。为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市政府决定将两险合并实施后的医保缴费费率由原10.3%降为9.5%。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费率同步由10.8%(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降至10%。
缴费费率下调后,全市用人单位每年总体减轻缴费负担约12.8亿元,其中在职职工年人均减少缴费460元左右,灵活就业人员年人均减少缴费320元左右。
市医保局利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的平台优势设立医保工作站,参保人在社区就医之后可直接“零距离”“一站式”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2020年,青岛市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稳步推进医保工作站扩容工作,实现平均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有1-2家,总数达到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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