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5日讯近日,崂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出台了《青岛市崂山区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举报行为进行奖励。
暂行办法聚焦解决既往举报奖励覆盖面窄、举报量少、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扩大了举报奖励范围,将适用范围从原来的安全生产领域扩大到公共安全隐患等事项;同时加大了奖励标准,一次性最高奖励额度可达50万元。还拓宽了举报途径。市民可通过四种方式举报,包括:信函举报,收信单位为崂山区应急管理局(崂山区仙霞岭路18号),邮编266100;走访举报,崂山区行政大厦西塔楼301房间;微信举报平台;辖区各单位的24小时受理举报热线。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首席记者张译心通讯员董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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