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家庭暴力话题常常见诸报端,而在生活中,一些遭遇家庭暴力的当事人选择了沉默,即使有人积极维权,但是由于举证和认定的难度,自身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女性首先要树立起男女平等的观念,一旦遭受家庭暴力,要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可以通过报警制裁、亲友帮助、基层帮扶、提起诉讼等法律规定的途径进行处理,并注意在这些过程中留下证据,为出现最坏打算时,正确有效争取自身权利提供依据。
(记者潘定盼通讯员王秀梅)浦北县女子梁某花与丈夫结婚20年,但自结婚起便频遭家暴,丈夫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对其实施家暴、人格侮辱和威胁……梁某花下决心结束这种生活噩梦,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浦北法院开庭审理梁某花李某德离婚纠纷一案,依法作出判决准予梁某花与李某德离婚;李某婷由梁某花抚养,抚养费由梁某花负担;李某琪、李某宣由李某德抚养,抚养费由李某德负担。
梁某花诉称,她与李某德于1993年在广东打工认识,1995年12月确立恋爱关系,1996年3月在浦北县樟家乡民政办登记结婚。从1996年至2001年生育有三女李某蓉、李某婷、李某琪,2004年8月又生育了儿子李某宣。结婚以来,李某德经常对梁某花拳打脚踢。2000年初,梁某花和李某德在广东租地种菜,梁某花在菜地中间搭建一休息处生育次女,坐月子时梁某花无人陪伴,丈夫李某德对梁某花的照顾更是不情不愿,送饭一甩到地上就走;女儿晚上哭不睡觉,李某德起来直接打梁某花两耳光;在建筑工地打工时,李某德更是与工友们开玩笑,突然把一盆煮沸的汤倒到梁某花头上;梁某花去水龙头洗东西,李某德却在后面一脚踢梁某花跌落水池内……这些年来,李某德经常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对梁某花实施家庭暴力。
2011年9月份,梁某花离家出走至今不敢回家。李某德对梁某花不信任,无端猜疑,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梁某花忍无可忍,心灰意冷,终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到法院起诉离婚。
浦北法院审理认为,梁某花与李某德因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应当准予梁某花与李某德离婚。据此,法院遂作出了上述的判决。
新闻推荐
传播有方法 践行有行动 ——浦北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记
本报记者韦义华通讯员覃科棵“阿姨,您知道24字价值观吗?”“知道啊,我家的围裙上就印刷有呢,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我每天都能看见。”在谈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时,家住浦北县东方丽园的李...
浦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浦北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