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日组宣)围绕农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针对新一轮村“两委”换届后村级班子建设存在的新特点、新问题,从去年开始,莒县积极构建以“定责、履责、述责、评责、问责”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干部“五位一体”职责管理体系,探索了一条农村干部管理新路子。目前,全县已建成新型农村社区61处,779个村党支部达到“五个好”标准,占行政村总数的61.8%。
统一“定责”,确保“履责”。根据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工作职责,以经济发展、基层党建、新农村建设、计划生育等八个方面为参考内容,制定出村干部工作职位的基本职责要求。再根据村干部岗位分工、年度重点工作和个人能力的特点,分别确定每名村干部的具体职责,制定出村干部职位说明书,包括具体职责要求、工作权限、年度重点工作等项目,使职位设置清晰明确,具体任务一目了然。在定好职责的同时,通过签订履职责任书、实行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定期督导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办理,确保责任履行到位。
公开、定期“述责”,考核“评责”。每年年初,由村党支部组织村干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会上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公开承诺,并将每名村干部的工作分工、职责范围、年度重点工作和工作评价指标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在“七一”前后,组织村“两委”成员进行半年总结述职,对下半年工作计划进行承诺,并在年底撰写完成情况述职报告,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同时,还在年底对村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由村党组织统一组织,按照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班子测评、党组织评价、乡镇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每项分别占考核总分的20%、40%、30%和10%,评责考核得分与村干部年终绩效补贴挂钩,并作为村干部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
明确“问责”机制,严肃责任追究。专门制定出台《村干部责任追究办法》,将问责内容细化为农村财务和资产、农村土地、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日常工作不作为等7个方面51种情形,将问责细化,对履职不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同时进行责任追究。明确责任追究方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提醒谈话、责令书面检查等9种处罚,对涉嫌违反党纪和违法犯罪的,分别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综合运用问责结果。给予责令书面检查、公开检讨、书面通报并限期整改的,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被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的村干部要求在接到问责决定书后一周内向乡镇党委、政府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做好交接工作。拒绝执行辞职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由乡镇党委给予免职处理;是村委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通过“五位一体”职责管理体系构建,不仅增强了农村干部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也提高了村级干部服务群众意识,密切了干群关系,有力助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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