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王洪宝)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示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名单的公告》,莒县书画榜上有名,并顺利通过了7天的公示期,这标志着莒县将再次获得“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书画)”命名。
莒县于2008年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书画)”。根据相关规定,文化部于2011年在全国开展新一轮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莒县拍摄了全面反映该县书画艺术情况的DVD申报片,制作了书画活动情况的DVD申报图片,经市文广新局和省文化厅推荐以及文化部专家组评审和实地抽查,进入文化部公示范围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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