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莒县讯(通讯员 赵发范)莒县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政府补助水平,提高城乡医疗救助保障标准,提高住院、门诊报销比例,构建起了城乡医疗保障无缝隙网。
2011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120元提高到每人200元,全年各级财政补助20032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5937万元,大大提高了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全县参合农民937579人,城镇居民参保64004人,参保率90%以上。同时,帮扶5300余名关闭破产、停产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对10家县属困难企业离休、伤残军人医疗统筹费进行了减免。此外,还支持12905名60周岁以上农村老党员、3050名农村五保对象和4117名优抚对象参加新农合,财政给予个人缴费补助,提升弱势群体医疗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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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