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于海波 张玉泉
近年来,日照市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实施“生态建市”战略、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创新机制,扎实推进了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建筑节能的战略作用,强化培训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氛围,使“节能改造利国利民”、“国家节能、居民节钱”的认识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关心节能改造、人人支持节能改造的良好氛围,呈现出“要我改到我要改”的可喜转变。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建筑节能方面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了从规划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质量监督、节能建筑认定、竣工验收等环节的闭合式监管体系,使建筑节能特别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实施了《日照市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等文件,对供热计量改革的组织领导、规划目标、收费机制、资金筹措、激励政策和监管责任做出明确规定。确定了从2010年起实施供热改革“三步走”战略,到2012年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工作中重点把好“三个关口”,做到“三个同步”,即:把好新建建筑关口,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把好既有建筑改造关口,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把好供热计量关口,供热计量设施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出台了两部制热价收费政策,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十一五”期间,日照市按照与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1的比例对节能改造项目给予配套补助,从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中安排2335万元用于节能改造补助。2010年和2011年日照市城建投资计划分别安排2000万元和3000万元节能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加大了供热管网系统节能改造资金的投入,2010年市政府投资3.3亿元对全市供热主管网进行改造,完成了93公里36条主干管网的改造,一次性完成了市区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和市区热源的整体转换,关停了市区5座区域性供热站,同时借机一次性完成了市区“汽改水”工程,提前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到2011年底,取消民用建筑蒸汽管网采暖供热,实现热水管网供热全覆盖”的目标。
加强了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供热计量技术规程》和《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等技术标准,凡是列入改造的项目,全部按标准一步改造到位。2010年以来,日照市所有改造项目全部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外墙、屋面、门窗等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统一安装了热计量表、恒温控制阀,对小区供热管网系统实施了平衡改造;换热站安装了热计量总表、气候补偿器和变频控制装置,采用了供热计量热数据远程抄表等智能化管理手段。
通过努力,“十一五”期间日照市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在设计阶段执行率达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96%以上,市区范围内新建节能达标建筑达1000多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40%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2.5万平方米,占省里下达任务量的125%,且“三项全改”项目占总改造量的91.7%;积极推行供热计量收费制度改革,目前市区集中供热计量面积达251.6万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的36%,超出住建部“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总供热面积25%”的要求,其中121.1万平方米实现了供热数据远程抄表。
省住建厅将日照市作为全省节能典型在2010年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在2010年住建部安排的节能减排检查和2011年住建部供热计量典型经验调研组调研中,检查组和调研组都对日照市建筑领域节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日照市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供热计量改革等方面工作均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日照的做法值得推广。”
为进一步推动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向纵深发展,日照市计划用5年时间完成全市688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用2年时间完成市区所有实行集中供热的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安装任务,并全部推行按热计量收费。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将不予供热。提前5年完成住建部确定的到2020年前基本完成对北方具备改造价值的老住宅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目标。继续实施节能改造补助政策,对实施“三项全改”的项目除国家、省财政补助外,将按照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和温控装置的住户,按照5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合理调整两部制收费政策和收费价格,加大供热计量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逐步形成供热收费制度改革与节能改造工作双向互动,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局面,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向纵深发展,实现让居民省钱,社会节能,一举多得,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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