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曲亚平
自今年3月18日第一期《访古东海峪》开始,《刘章墓断想》、《涛声依旧海上碑》、《牌孤城内刀戟声》……日照一处处古老历史文化,通过记者的实地探访和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展现给读者。
为系统整理、全面展示日照历史文化的丰厚内涵,今年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在《黄海晨刊》开辟《日照文化遗产寻访》专栏,对全市50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调查、寻访。现已推出24期,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近年来,日照市相关文物部门围绕建设滨海文化名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这一目标,创新方式,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博物馆事业,宣传贯彻落实《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收到了一定成效。
去年以来,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将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期间新发现的重要文物点积极申报为相应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并完成了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2009年12月15日,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 30处。
在大遗址保护方面,两城镇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两城镇遗址2005年被国家文物局列入全国100处重点大遗址保护项目,2009年3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立项,目前,《两城镇遗址保护总体规划》第三稿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国家文物局审批,由省政府公布。规划实施后,两城镇大遗址将建成集遗址保护、文化展示、旅游为一体的遗址公园,两城镇遗址区域内的龙山文化、商周文化、汉文化、南北朝文化、明清文化以及革命文物、二十世纪文化遗产等都将得到充分展示。丹土遗址保护规划立项工作也已启动,于今年4月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正式签订《文物保护规划合同书》,目前,丹土遗址保护项目正处于规划编制前期基础材料搜集整理阶段。
针对日照市文物点数量多的现状,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对较为重要的文物遗迹及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成立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建立健全县、镇(街)、村、责任人四级文物保护网络,聘用文物保护员,确保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为国家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统一设计制作了保护标志碑并安装完毕,进一步完善了文物保护“四有”工作。
市政府确定每年4月为“日照市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宣传月”,市文物管理办公室加大文物执法督察力度,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巡查制度,集中开展执法督察巡查和普法宣传活动,在“古迹遗址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日开展文物普查及文物执法督察宣传,发挥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关心文物事业热心人的积极性,畅通信息渠道,拓展执法督察面。定期到文物点进行巡查,力求把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确保日照市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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