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仲裁办归纳质量纠纷、逾期交房纠纷、房屋面积纠纷等7类常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类型,分别提出明确约定内容、提前防范风险、及时变更合同条款等避免纠纷的仲裁建议。同时,结合仲裁办案实例,分别指出合同约定时在质量标准、履约要求、违约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大可能避免约定不明和理解歧义,减少纠纷概率;并明确指出应当归责于开发企业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4种合同约定无效情形,引导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外,还介绍了日照仲裁委员会“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提醒房地产企业主动避免纠纷、理性面对纠纷、及时化解纠纷,构建和谐稳定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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