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部署,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惩处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保护人民群众合理自住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住建局通知指出,日照市将强化商品房预售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时,必须一房一价申报,并将利润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必须按照核准的一房一价,面向社会公开销售,3个月内不得涨价,违者不予网签;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年度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进行审核,超出的不予核准。
商品房预(销)售网签合同变更撤销管理也将更加规范。凡不符合“改网签”相关规定的,一律不得办理网签变更、撤销手续。网签合同撤销后开发企业再次销售该商品房时,对该房屋销售合同的价格等条款进行严格把关,属违规撤销网签合同进行期房转让的,不予网签。“此举目的是限制期房转让,目的主要是限制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该负责人表示,囤房居奇、捂盘惜售等行为也是此次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房人收取定金、预付款等费用;商品住宅项目具备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各种理由和形式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要严肃查处;开发企业取得商品住宅项目预售许可后,必须一次性将全部房源面向社会公开发售,并不得通过商品住宅高价装修、捆绑销售高价车位(车库)及储藏室等变相涨价的途径躲避价格管控。
此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还将联合宣传、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行动,严肃查处不良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纵容唆使销售人员通过互联网自媒体等渠道,宣传房源不足、价格上涨等虚假信息,制造房地产市场紧张气氛、误导购房群众恐慌性购房行为。
据悉,房地产企业、中介以及职业经理人等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包括限制预售和网签资格,以及纳入行业黑名单管理等,上述人员将同时实行行业任职限制。
记者了解到,此次打击囤房炒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自4月中旬起启动,为期半年,具体分为准备、行动及分析总结三个阶段。目前,本次专项行动已经全面展开。在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采取实地检查等方式,对提前认购、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按照要求,各区县须将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上报,每月至少提报1件,重大事项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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