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霞)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日照市推进住所登记便利化改革,改住所申报制为承诺制,进一步释放了住所资源,方便了创业创新,此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据悉,2014年日照市印发了《日照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2017年12月,市工商局启动了新《住所办法》的修改工作。
新修订的《日照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实行住所承诺制。申请人免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只需填写申报承诺表即可申请办理住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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