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2日讯(通讯员苑振都记者张焜)寒亭一对老夫妻因不堪子女虐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2日,记者了解到,寒亭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后做出裁定。据悉,这是反家暴法施行后,该院发出的的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住寒亭的于某和妻子已年过六旬,妻子因患病需常年服药治疗。于某有一子,婚后独立生活。从今年9月初开始,于某的儿子、儿媳以两个老人不帮忙劳动为由,多次到老人的住处打砸、骚扰,将两位老人打伤,并将老人的狗当场打死。处在恐惧中的两位老人无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两位老人提出的申请,寒亭法院依法减免诉讼费用,并经审理认为,于某的儿子、儿媳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法院裁定,禁止于某的儿子、儿媳在六个月内对于某及妻子实施家庭暴力及实施骚扰、接触行为。同时,法院对于某的儿子、儿媳进行了训诫,告知其在有效期内,若发生上述行为,则视情节轻重对他们采取罚款、拘留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书送达当地公安机关、村委会,以便帮助两位老人以后更好地维护权利。
寒亭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跟踪回访,目前,于某再未受到儿子、儿媳的家庭暴力及骚扰。在“人身安全保护令”“过期”前,两位老人可以视情况申请延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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