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翔)2月18日下午,柞水县凤凰镇干部刘佩在清扫院子时,在角落中发现一只受伤的鸟,因为平时很少见此类鸟,小刘立即报告给了镇动物保护站,经镇动物保护站同志鉴定,初步断定此为雀鹰。
雀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凰镇动物保护站当即决定向县森林公安报案。县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凤凰镇察看,确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鹰,嘴角有些血丝,已受了伤,所以无法飞走。经过专业人员救治,目前雀鹰状态明显好转。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观察几天后,如无特殊情况即可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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