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IC供图
陕西省人身保险销售、售后领域,将全面推行“访后付费”制度——这是晚报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陕西监管局和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获得的好消息。这意味着,被老陕消费者深恶痛绝、现已龟缩至全省保险市场“边角缝隙”的“银行存款变保单”等销售误导行为,将进一步从制度上被根本性制约。
解读:要让投保人明白消费
对市民群众来说,“人身险访后付费”这个保险专业名词听起来挺耳生,这个新制度究竟都规定了些啥?
“‘访后付费\’制度,就是用经济杠杆确保购险者明白消费,进一步遏制销售误导的生存空间。”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工作部负责人杨轩对记者介绍说,“访后付费”制度规定,人身险公司只有在对承保的相关保单进行电话等回访成功,且投保人无疑问后,才能向银邮类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支付佣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记者从省保险行业协会最新印发的《陕西省人身保险公司访后付费制度(试行)》细则规定中看到,该制度要求辖区内各人身险公司,不得向销售人员或保险代理机构支付涉及回访未完成保单业务的佣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各人身险公司在回访时应对投保人进行身份验证,确认受访人为投保人本人。
回访应首先采取电话回访方式,并进行录音;电话回访不成功的,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会见等方式,但必须取得投保人签名的回执;通过以上所有方式均不能成功回访的,应当就未成功回访的原因等有关内容进行详细记录;采用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等新技术手段进行回访的,应符合监管规定要求。
背景:销售误导是投诉热点
在保监等职能部门的持续打击治理下,“银行存款变保单”等令消费者频遭重大损失的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近年来虽大为减少,但仍不时见诸报端。
根据2016年1至7月统计数据,陕西全省累计接收处理各渠道寿险消费投诉1442件,其中销售误导类投诉占比为38.35%——虽然这一数据同比下降10.06%、体现出销售误导治理成效逐渐显现,但亦可从中发现,销售误导仍然是保险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投诉热点。
此次陕西省保险市场“访后付费”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通过付费环节的后置,倒逼保险代理人(含个人代理人、兼业代理机构、专业代理机构)规范销售行为,切实提升人身保险公司新单业务品质,有效遏制销售误导行为、进一步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这个新制度,对销售误导的杀伤力可谓十足。”某寿险陕西分公司资深销售代表对晚报记者表示,此前个别保险销售人员之所以冒着政策处罚的风险,千方百计进行销售误导,其动机无非就是为了套取保单提成拿到利益,“‘访后付费\’实施后,再硬着头皮去搞销售误导就没有丝毫意义了——细化、科学的回访流程,会让误导动作马上穿帮,既然这么干拿不到提成,也就不存在误导动机了”。
时间:11月起开始实行
对于这么给力的新政策,相信每一位有购买人身险意向的老陕消费者都会觉得更有保障和底气了,那么,“访后付费”制度具体何时会在陕西省落地?
晚报记者从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协会寿险工作部已召集在陕30家人身险公司客服部门负责人进行会议,要求各公司立即就新制度的规范,着手进行流程梳理、制度修订、系统改造。2016年11月1日起,“访后付费”将率先在陕西全省人身保险个人代理渠道实行,2017年7月1日起,在全省银邮等兼业代理和专业代理渠道实行。
对于正打算购买人身险的老陕消费者,晚报还要进行消费提示:根据即将实行的“访后付费”制度,构成“回访完成”须同时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回访成功,即已回访到投保人本人,根据回访内容明确告知有关事项,提示相应风险;二是消费者对回访内容给予肯定答复,表示理解且没有异议。对于回访时消费者对回访内容没有全部给予肯定答复的保单,视为回访未完成。 记者 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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