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志强)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陕西省综治办、陕西省公安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稳〔2016〕6号)安排,10月19日,省教育厅发布通知,省委高教工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决定对申报2016年省级“平安校园”和已获“平安校园”称号满5年的高校进行检查验收。
此次检查由省委高教工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分组名单附后)赴有关高校,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师生座谈、校园安全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2016年申报省级“平安校园”高校和获得省级“平安校园”满5年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办法》和《2016年度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省安全监管局官方微博“陕西安监”和官方微信“陕西安监”已在开通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31日,正式运行时间:2017年1月1日开始。微博用户可登录省安全监管局...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