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志强实习生朱莉)11月9日,省招办发布2017年陕西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细节,2017年高职分类考试成为高职教育招生主渠道,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生院校(含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普通高职专业的本科院校和成人高校,以下简称“高职教育院校”)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
分类考试招生包括以下4种模式: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省内6所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和9所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在自愿原则下联合或单独组织单独考试招生,也可选择参加综合评价招生,但只能二者选其一。省内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根据有关专项政策要求实施。
申请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
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核准下达的招生计划,各高职教育院校不得擅自调整。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和各高职教育院校招生网站进行,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且有申请意愿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之间,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根据各高职教育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省教育厅要求,高职教育院校要根据生源类型,分别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做好成绩记录,并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依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规定,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测试成绩,可申请相应专业的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中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由高职教育院校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获取。
此外,已经被预录取但未在2017年4月18日17:00之前到任何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其预录取资格自行取消,仍可参加包括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已经报到注册且已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的考生,不再参加包括高考统考在内的其他类型考试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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