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宇)记者昨日获悉,为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规范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行为,维护学生和出版、发行单位合法权益,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出台《陕西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该《办法》指出,陕西省中小学教科书、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及教材音像产品零售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制定或调整;教材零售价格根据印张单价和印张数量、封面价格、插页单价和插页数量,以及出版发行环节的增值税确定,报经省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循环教材零售价格按同等印张价格上浮20%执行;印张单价、封面价格、插页单价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由出版、发行环节的行业平均成本费用、利润两部分构成。
制定或调整印张单价、封面价格和插页单价应当进行价格、成本费用调查(监审),听取学生家长、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出版单位应在教科书和教辅材料版权页标明价格批准文号、零售价格等内容;与教材配套的音像资料按照成本单独核定零售价格,供学生自愿选择,音像资料价格不得与配套的教材价格合并,不得与教材捆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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