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黄旭 芦志建 记者 张允铎)为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11月16日、17日交警高新大队安监中队民警芦志建、吕卫鹏先后深入辖区西安天祥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陕西恒盛混凝土有限公司、陕西实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西安金盾公交有限公司,宣传《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安监民警要求各单位认真落实应急期间的机动车管理措施,从源头抓起,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通告中的各项规定,提高广大驾驶人自觉性,为西安的蓝天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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