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昕
不准携带购物车、婴儿车等乘用自动扶梯是否值得商榷?要求维保人员在分钟内抵达救援现场,如果无法实现将如何处罚?昨日,西安市法制办召开《西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来自电梯管理部门、物业公司等人对草案的细节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各自的建议和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利用电梯张贴、播放广告等方式获得的收入,应当列入电梯专项经费。电梯专项经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
听证会上有物业公司人员对此提出了建议,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收益,在没有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单位无权自行使用。如果本办法确定这一条款,需要和即将出台的《西安物业管理条例》相一致,并且,即使电梯广告的收益可以由使用单位自行使用,也只能是补充。
此次草案中,对于电梯乘客的行为也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乘客不得实施的不安全行为有9条。其中,包括在超市购物时,不少乘客会推着购物车、婴儿车等乘坐扶梯。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这一点,市特检院副总检验师杜虎平解释道,我们大家平常乘坐的超市的电梯不叫自动扶梯,而是叫作自动人行道,因此这条不是针对这种情况。而是针对携带购物车和婴儿车乘坐扶梯的情况,从电梯机械安全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很容易造成事故,带来安全隐患。
而对于这条规定,听证会上西北政法大学学生陈子寒表示,这一条款显得有些不合理。从实际安全角度考虑,这样的确有安全隐患。但在超市内,或者一些商场经常能够看到大家携带购物车、婴儿车乘坐自动扶梯,对于一些老年人或者是带孩子的家长来说,安全的责任不应全部转嫁到乘客头上。
电梯维保作为市民关注的话题,在昨日的听证会上,也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此次草案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维保单位应当履行的重任进行了明确。其中包括要求维护保养人员在分钟内抵达现场,实施救援。同时,要求电梯使用单位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在电梯运行期间内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
对于“分钟”内抵达现场的要求,陕西省电梯行业协会秘书长康威表示,根据西安的交通状况以及实际情况,分钟还是有些不科学。另外,条款中没有对无法按要求抵达列出相应的处罚措施,草案在这一方面还是应该有所完善,而即使处罚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同区别对待。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靳鹏)为做好年度中国足协各级职业联赛、女足联赛及全国男女足青少年赛事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加强中国足协比赛监督人员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提高比赛监督的业务能力,月3日上午,由中国足球...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