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拓玲)日,在全省“两会”召开之际,团省委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年陕西“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座谈会,就“加强和改善校园暴力治理”专题展开座谈研讨。省人大代表、团省委书记段小龙表示,在吸收了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后,将把建议提交省人代会。
问题
校园欺凌呈现出群体性游戏性等新特点
据了解,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现象屡发多发,不仅伤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着社会的道德底线。省人大代表、团省委书记段小龙表示,与以往相比,这几年的校园暴力事件还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如群体性,被曝光视频经常出现一群人在殴打一个人的画面;女生成为主角,多起事件的施暴者和受害者都是女生;游戏性,很多孩子在围观暴力事件的时候,并没有将此当成严重的恶性事件,有的孩子还边看边“现场直播”。校园欺凌将在青少年心中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严重的恐将影响孩子一生。
数据
被访者中近半青少年遭受或实施过欺凌暴力
那么,校园欺凌现象在青少年中发生率如何?为了深入了解,年下半年,团省委专门组织开展了校园欺凌和暴力调研,收集梳理了陕西省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基本状况、存在问题、治理经验。据调研,被访者中.4%的青少年遭受或实施过传统欺凌和暴力,.4%的青少年遭受或实施过网络欺凌和暴力,.4%的青少年遭受或实施过复合欺凌和暴力。就全省层面而言,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底线意识、法治意识教育还需加强,部分青少年的家庭教育、监护人责任履行情况不好,学校在及时发现校园欺凌和暴力方面治理手段有限;校园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在政策、法律标准和体系上尚不完善。
对策
完善法规政策 治理校园暴力
为了让孩子们远离校园欺凌,让每位青少年沐浴阳光,昨日与会的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纷纷建议,应由陕西省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出台陕西省贯彻落实《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实施办法,强化学校工作,提高治理能力。健全校园欺凌和暴力的治理机构,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发现、预警机制,加强针对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宣传教育。
综治部门应牵头,落实科学、合理、运转顺畅的不良行为青少年转介制度,明确学校、社区、司法机关、矫治机构等部门的转介程序。
教育和司法部门应加强陕西省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机构的建设,探索多样化的专门学校接收学生机制,拓宽专门学校生源渠道。民政部门应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平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受害者的援助机构,派驻驻校社工参与学生心理行为教育矫治。作为省人大代表,段小龙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完善地方立法,实现对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的法治化,赋予学校惩戒建议权,建立强制亲职教育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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