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娜 郭琳
今年1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了中消协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中国消费者协会阐释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记者从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近年来,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网络消费成为热点,网购消费者投诉增长较快,社会关注度很高。针对包括网络消费在内的远程购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远程购物消费者无法直观接触商品难以有效识别”、“网络经营者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平台保护措施不力导致消费者信息安全风险”、“异地消费维权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等。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针对这些问题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从特别法立法中针对网络消费维权进行了顶层设计,有力地推动了网络消费环境的规范和净化,是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进步。国家工商总局随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制度规定,消协系统亦采用多种方式创新探索网络消费维权,均取得了很大成绩。总体上讲,新《消法》实施三年来,网络消费环境得到极大规范。但是,新消费的快速发展对网络消费维权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网络消费环境的优化仍面临较大挑战:“七日无理由退货遇推诿”、“刷信用伪造好评欺骗消费者”、“利用霸王条款页面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现象仍大量存在,网络消费环境净化仍任务艰巨。2017年,陕西省消费者协会将在投诉处理、社会监督、教育宣传三条业务主线上全面向年主题倾斜,通过加强教育宣传,积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消协组织“网络投诉维权绿色直通车”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将年题深化落实。
陕西省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的目标一是以宣传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拟将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二是以促进消费品质提升为宗旨,依法履职不断推动重点网络消费环境的改善,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反映消费者呼声,主张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四是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针对网络消费开展消费教育和经营者自律,营造安全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五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快受理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方式的转变,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更加广泛覆盖电商平台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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