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凡从事猪肉批发、零售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到所在地的县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猪肉经营备案。经营者销售猪肉可以不进行包装。销售猪肉应当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公示《陕西省生鲜肉经营备案表》、标示相关信息,如实公布猪肉名称、产地、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等相关内容。产地标示到生猪屠宰所在地市、县一级的具体名称。违法经营猪肉的个人和企业将列入“黑名单”,区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提供给其他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据《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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