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部委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迅速组织对该事件涉及的工作失职失责、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西安市委、市政府已被责令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住建厅等单位已被责令向省政府或上级组织作出深刻检查,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以整改;122名责任人已被追究责任,其中厅局级16人,县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党纪政纪处分93人,移送司法处理17人。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志伟等8人执行逮捕,对央企驻陕单位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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