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富县县委书记李志锋署名文章被指与新华社一篇时评大面积雷同,1500余字文章雷同部分为800余字。对此,富县县委宣传部回应称,此事件系“县委办公室工作方面的重大失误”,“李志锋同志‘被署名\’”,目前正在查处当中。
经过对比发现,这篇署名李志锋的名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的文章,于2017年6月23日见报;而由新华社记者所写的《新华时评:严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于2015年5月14日发表。两篇文章雷同部分800余字,新华时评中除第一段中60余字的表述与前文不同外,其余部分几乎与前文全部相同。
由此可以判断,这篇领导署名文章,是一篇抄袭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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