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3日电 ( 记者于灵歌)截至今天,全国已有11个省区市发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发现,其中近三成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中要求,要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具体而言,企业工资指导线分为上线、基准线和下线三项。
截至今天,上海、山东、山西、内蒙古、福建、河南、江西、吉林、四川、天津、陕西等11个省区市公布了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山西、河南、陕西三地的基准线较上一年有所上调,其余省区市均保持在7%左右;上线方面多保持在10%以上,上海、江西均没有设上线;下线则多在3%左右。
记者注意到,在这11个省区市中,有3省市在公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时,提出要着力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
上海要求,应当努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企业高管的工资增长幅度应低于本企业职工工资的平均增长幅度。
福建提出,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时,要注重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江西则提出,企业应加强人工成本管控和全员业绩考核,强化工资分配与个人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虽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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