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辉见习记者郭旭)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2家企业均因未取得预售证擅自售房被处罚,其中一企业最高被处罚154万元。
据悉,陕西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大楼项目违规被罚10.6万元、西安陆港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绿地国港城项目违规被罚154万元。以上两家企业均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预售商品房被处罚并公示。
市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务必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看并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售房单位、项目名称、房屋坐落及楼幢号。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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