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李荣记者吴军礼
每年的省两会,渭河水污染防治都是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省政协委员、渭南市政协副主席徐月凤就是关注者之一。
渭河,是陕西境内的一条大河,全长818公里,是黄河的一条最大支流,也是陕西人民的母亲河,更是陕西省水污染治理与水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不断推进,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日渐严峻,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浓度不达标,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徐月凤在调研中发现,渭河流域污水排放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差距较大,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联系和对应关系,在现行标准下,即使污水全部达标排放,仍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此外,由于渭河河流生态基流少,污径比偏高,河流稀释净化能力低,流域水环境纳污总量已超过水环境承载力,稍加排污,就会造成污染。
在今年省两会上,徐月凤委员提出了《关于尽快提高渭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议》的提案,建议陕西省应尽快修订《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在修订时,增加总磷等主要指标,提高主要污染指标排放标准,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基本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值,进一步减少河流纳污负荷,保证河流水质达标。
自2015年以来,中省“水十条”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中,已明确指出“十三五”期间,水环境保护工作将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并提出2020年、2030年陕西省黄河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到56%、75%以上的控制目标。
9月17日,省环保厅公布了今年8月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其中,渭河干流水质优,与上年同期的轻度污染相比,水质明显好转;与7月份的良好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2016年,陕西省已启动《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实施评估工作,2017年初,省环保厅将修订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作为年度项目计划,并报送省质监局申请立项,同年4月,省质监局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将本项目列入“2017年第一批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目前,标准修订文本及编制说明已经完成,已通过专家委员会审查,目前正在与省质监局协调,联合向省政府报文,届时将会向社会发布实施。”据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标准实施后,可有效缓解流域部分生态水极度匮乏河段的污染防控压力,对于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本次地方标准修订工作调整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一是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排放,增加了苯并芘、总镍控制项目。二是严格了水污染物控制排放限值,并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限值提高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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