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康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将于4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将适用于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3月20日新华网)
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整个社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每一起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都会加剧公众的焦虑。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力,制定《规定》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善莫大焉。
纵观《规定》,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应与学生一起进餐”。《规定》明确称,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说,“陪餐制”强化了校领导的监管责任,将学校和学生安全“绑”在一起,更容易牵住问题的“牛鼻子”,其意义不言而喻。但值得注意的是,校长“陪餐制”,监管一定要跟上。
校长“陪餐制”并非新事物。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2013年,陕西铜川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要求凡承担学生供餐的学校,一律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陪餐的校领导自费;校领导吃的饭菜必须与学生的饭菜完全一样;2019年2月,北京市也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从实行“陪餐制”的学校来看,初衷很好,但个别学校“只是看上去很美”,有的因利益“纠缠”,“陪餐制”流于浮表,虽然堵住了部分漏洞,但真正坚持下去的却不多。
校长“陪餐制”切不可成“稻草人”,重中之重在于严格执行。要知道,任何制度从出台到落地,若执行不力,就很容易陷入“形同虚设”的泥淖,让制度“威力”大打折扣,从效果上偏离初衷。如之前出台的公共场所“禁烟令”,一些城市只是“喊得响”,执行不到位,结果让“禁烟令”在部分地方失灵。相比之下,学生的食品安全问题更大,更需要监管跟上。首先,需要对校长的监督真正实现“吃同餐”,这是该制度的根本所在;其次,需要对学校进行有效监管,切断利益输送链条,让校长陪餐吃得磊落,也让学校提供的饭菜更有保障;另外,“陪餐制”应当以“吃好”为底线,而不该以“不出问题”为底线。这就需要教育、卫生和食品监管部门共同发力、严格监管,既要监管学校可操作性的细则,也要严惩违规者。
民以食为天。“陪餐制”应该是学校的主动“标配”,而不该是被动的“负担”。要实现该制度的完美落地,还需要群策群力。如充分发挥家长、教育行政部门等的监督作用,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当然也一定要认识到,对学生食品安全而言,校长“陪餐制”只是消除隐患的一个环节,只有采购、加工、储存等各环节展示在阳光下,才是真正的治本之举。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曹瑞)陕西省作家、第八届冰心散文奖获得者王小洲第二部散文集《静听长安》近期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作者...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