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张福超)昨日,四川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宣贯会议在省食药监局举行。省食药监局、省卫计委涉及八大内容实施意见以加强预防接种和疫苗管理能力建设。据悉,原《条例》共八章七十三条,此次修改共涉及24项,修改后的《条例》共八章七十六条,较原来新增3条。
意见表明,《条例》改革了第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的环节,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同时规定疫苗的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强化疫苗全程冷链储存、运输管理制度,完善疫苗全程追溯管理制度以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此外,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监管责任,并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监管不力现象加大了处罚及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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