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实施五证合一
早报讯(记者张福超)近日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发布,要求各有关部门有序做好各项过渡衔接工作,确保9月25日起全省顺利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五证合一”改革实施后,已经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也无需再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而是由工商部门将这些企业相关信息及时推送给人社和统计部门。由此实现“数据网上行、企业少跑路”,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办事。另外,为确保共享信息准确、完整,《通知》提出建立相互间数据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保证共享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同时确保各部门有效使用共享信息。“三证合一”实施初期,出现了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时被部分单位要求必须出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情况。此次《通知》明确,2018年1月1日之前,企业原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办理相关业务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过渡期内,对于已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统计登记证;企业持原证照已经办理备案或审批等,也不得因为企业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而再要求企业办理变更手续,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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