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四川省将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一旦发现案源,要深挖细查,严肃查处屠宰企业屠宰病死生猪和给生猪注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办。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遵守畜牧兽医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个不得”要求,严格落实《生猪屠宰检疫规范》。
同时,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履责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驻场官方兽医脱岗漏岗、隔山开证的,要严肃处理依规问责。对屠宰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控不到位的,要立整立改,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应会同公安等部门坚决依法查处。
(本报记者 樊邦平)
新闻推荐
(记者王天雨)近日,四川省中华职教社召开第一届四次社务委员会,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省政协副主席、省中华职教社主任陈文华出席会议并讲话。2016年,四川省中华职教社创新举办首届四川职...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