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散乱污”,四川力度如何?近日,省环保厅公布了十起整治“散乱污”环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主动公布这十起案例,透露出明确信号,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省整治“散乱污”、严打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并不是一时的“刮风下雨”,力度将有增无减。
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散乱污”企业具有分布散、工艺差、污染重、隐蔽深、易反弹等特点,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边界等环境复杂区域和偏远山区、农村地区等监管盲区。记者梳理发现,这十起典型案例也大多发生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案件涉及电镀作坊超标排污、养殖场违法排污、塑料加工厂环境违法等多种类型,其中违规电镀作坊和畜禽养殖违法排污案件占据半数,为“重灾区”。
“针对这种状况,应该对各辖区范围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调查摸底,全面彻底地摸清这些污染企业的具体分布情况,确保在整治过程做到有的放矢。加强多部门联动、共同整治‘散乱污\’,避免‘散乱污\’企业打游击,杜绝其死灰复燃。”这名负责人表示。
“对此类企业,四川省将进行持续的严厉打击。”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启动“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以来,全省已印发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的通知,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对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散乱”企业,明确整治要求,限期搬迁、整合等。严厉查处涉气涉水超标排污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凡是出水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实施限产、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放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对无排水去向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关闭,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监察执法不留盲区。同时,大力提倡推广新技术,促进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四川省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也积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依法取缔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散乱污”企业。据介绍,成都已淘汰关闭“小散乱污”企业7600余家;川南、川东北地区全面开展小锅炉、小作坊、小企业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无组织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目前,乐山正对全市9个“散乱污”行业领域突出环境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宜宾市已取缔“十五小”企业共计1396家、土制小作坊468户;眉山、绵阳等地也已查处多起“散乱污”环境违法案件……(据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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