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再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将不低于4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50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500元/月,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600元/月。
“执行新标准后,将惠及全省50余万名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四川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支出由各市(州)、县(市、区)财政纳入预算安排予以保障,供养资金已纳入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及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计算范围。
(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许国辉2016年8月2日,浙江大学肿瘤研究所胡汛教授和浙二放射介入科晁明教授团队在著名国际学术杂志《eLife》上发表了一项研究。这项研究中,他们在40位晚期肝癌病人身上尝试了一种为“TILA-TACE”...
四川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四川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