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永康
宋代词人王观写过一首送别词《送鲍浩然之浙东》,其中有“才始送春归,又送君归去。若到江南赶上春,千万和春住”的句子,写得轻盈灵动、真挚美好,如今一到春天就会风行网络,成为“热词”。但当时词人的心境却是怅然若失的沉郁:刚刚恋恋不舍地把春天送走,又要伤肝动肠地送朋友走了,叫人情何以堪。好在朋友的前程是江南,还可能赶上那里的略微迟到的春天。王观送别之地是浙江中部,朋友鲍浩然要去的是浙江东部,因浙东距海更近,升温较慢,故春天要比浙中要来得晚些也去得晚些。所以虽同属江南,也有春天归去了的“此江南”和春天尚在的“彼江南”之别。这个问题也不必深究,词人为了表达需要,完全可以不受制于地理、气候的因素,能凸显情感即可——朋友,到了江南赶上了春天,一定要和春天住在一起,住在一起了,就把春天留住了,也就把咱们的情谊留住了。
从古至今,人们对春天都充满期盼与热爱,有踏春、赏春、咏春等户外活动,也有迎春、探春、惜春等心理活动,但却很少有人想到要和春天住在一起。“千万和春住”,这一临别叮咛看起来好像有些矫情,其实是在暗示人与春天、人与自然的关系。
和春天住在一起的人定然是赶春的人。我在近郊的田野邂逅了一对养蜂的中年夫妇,他们正在早春的阳光下清洗蜂箱并作消毒处理,不久,蜂王就要在里面产卵繁殖了。摆谈中我了解到他们一年中有大半年时间在迁徙,追赶蜜蜂煽动的翅膀。三月,就要从四川出发到华南,夏天则会去西北,秋天又要回四川来,因为故乡的桂花开了,蜜蜂该回老家产桂花蜜了。养蜂人年复一年追赶一场又一场花事,是真正与春天住在一起的人。
和春天住在一起的人定然是送春的人。送春,是锦上添花也是雪中送炭。春节前,我和几位书法家到一个乡村给村民写春联。村上的第一书记是机关下派的大学生,他对村民们说,艺术家给咱们送来的不仅仅是春联,还有春天。话说得文绉绉的,倒也贴切。看到村民们脸上被春联映红的笑,分明就看到春色与春意了。
和春天住在一起的人定然是惜春的人。他们既珍惜春天的美景,更珍惜春天的光阴。由此我想到了古人董仲舒。他的书房后面有一个大花园,春天里开满五颜六色的鲜花,但为了专心致志读书做学问,他居然整整三年从未溜进园子里看上一眼。他是在辜负春天吗?不,他已经让另一个“春天”(人类未来、家国情怀、人生理想等)驻扎于心了。心和春天住在一起,这才是“千万和春住”的最高境界。
春去春来,周而复始,乃大自然固有之规律。和春天住在一起,并不就是说要永远与春天在一起。我们生活的国度是一个四季分明的世界,这是造物主的特殊恩赐,让我们有了春夏秋冬和二十四个节气,也就有了四季不同的丰盈物产,不断满足我们味蕾的多元需要;不同的气候与温度还让我们的服饰丰富多彩,可以顺应季节,穿着或厚或薄、或短或长、或捂或露的衣服。此外,还有“风光不与四时同”,让我们目光所及之处总有新鲜与别致呈现。既然如此,又何苦到时候拽住春天不放呢?
古往今来,伟大的人类改变了很多事物,却始终无法挽留住时间,无法阻止岁月轮回季节循环,就不免会让人伤春悲秋,这“情”固然有一种悲伤美,但换个角度看,也有其脆弱、颓丧的一面。如果一个人认识不到时序变化的积极意义,自然就具备不了适应季节变化的能力,当然也就没有勇气坦然面对时间推移和世事变迁了。很多人希望春光永驻,并由此引出青春永驻的企盼,愿望固然好,却只是一个违背规律的幻梦而已。
中国古代帝王都希望自己长寿,尤其是在拥有了天下财富和至高权力之后,会想尽一切办法来延长生命,以求有更多的时间来享受美好的一切。于是,或吃斋念佛,或修道炼丹,或祈天拜神。秦始皇就曾派徐福出海去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结果是仙丹灵药没找到,徐福也不知所踪。
其实,只要和春天相濡以沫,而不是浅浅邂逅,即使春去了也大可不必怅惘,对来春的期盼也是一种美好的情绪,这就够了。何况,和春天住在一起融为一体了,自己就是春天一分子,春天去到哪里,人心也就会跟去哪里。心中的春天会超越自然规律而恒久,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春之大门总会为有心人敞开,让其自由往来,如沐春风,或者,宾至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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