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泸州市纳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四川西部化工城修编规划-纳溪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一次公示规划名称为四川西部化工城-纳溪化工园区,本次公示规划名称为四川西部化工城修编规划-纳溪化工园区范围,评价范围一致。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规划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开展第二次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规划名称:四川西部化工城修编规划-纳溪化工园区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联系黄泽华进行查阅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预约查看时间,并于泸州市纳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查阅。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泽华电话:13982716968
传真:0830—4261091
邮箱:1369924634@qq.com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地址:泸州市纳溪区蓝安路三段三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电话:18108176513
邮箱:hp2s4742@126.com
地址:四川成都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
您如果是规划区及周边居民、在规划区工作的人员、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人员或者关心环保事业的专家和公众,欢迎您针对该规划及环保方面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此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该公众意见表。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泸州纳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附件1: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因电子版内容较多,如需查看,请咨询联系人黄泽华)
附件2:公众意见表
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四川西部化工城修编规划-纳溪化工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一、本页为公众意见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姓 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经常居住地址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组(小区)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填同意或不同意)(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或邮箱)地址省市县(区、市)乡(镇、街道)路号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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